各位延期毕业学员:

接研究生院最新通知,为进一步规范研究学院(含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籍管理,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华南工研〔201732号)相关规定(见附件1),现特通知学籍已超限的同学办理手续(可申请肄业、结业或直接申请退学处理),并于1125日前提交申请材料到MBA/MPAcc教育中心。相关事宜如下:

一、处理对象

2012级在籍学员。

二、处理办法

2012级在籍学员可根据相关办理条件在1125日前从肄业、结业及退学中选择一种方式进行申请办理。

三、超限研究生学籍管理类别说明及办理程序

1. 肄业

1)办理条件:学满1学年以上退学的研究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2)办理程序:研究生提出自动退学申请,填写自动退学申请表(见附件2),导师、学院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学校将按自动退学发文公布。

3)说明:研究生因退学等情况中止学业,其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已获得学分,学校予以记录。研究生重新参加入学考试、符合录取条件,退学之日起2年内再次入学的,其已获得学分,经学校认定后,可予以承认。

2. 结业

1)办理条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学位(毕业)论文经导师签字确认已完成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者,准予结业。

2)办理程序

a.研究生填写结业申请登记表(见附件4),及提交经导师签字确认的学位(毕业)论文(论文原创性声明需导师及学生签字)报学院审核。

b.学院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研究生结业人员名单(见附件5)报研究生院。

3)说明:结业研究生在1年内完成论文工作,达到毕业要求可申请答辩,答辩通过者换发毕业证书。研究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向学校提交学位申请,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3. 退学

a.研究生提出自动退学申请,填写自动退学申请表(见附件2)。

b.如研究生不按自动退学办理,可由学院联系、核实研究生具体情况,填写附件3,导师、学院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学校将给予退学处理。

4.其他说明

按毕业、结业、肄业或退学处理终止学籍的超限研究生均须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后,研究生方可领取毕业证、结业证和肄业证。

结业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有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列入推荐就业计划。无用人单位接收的,学校不负责安排就业,并将户口、档案等关系转回生源所在地。

三、相关材料提交的要求及时间

1.申请结业的同学请于1125日前提交结业申请登记表(见附件4),及经导师签字确认的学位(毕业)论文,论文原创性声明需导师及学生签字(附件6)报学院审核。

2.申请肄业的同学请于1125日前提交研究生自动退学申请表(见附件2

3.办理退学的,请填写研究生自动退学申请表(见附件2)或回复本邮件确定同意退学。

 

如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MBA教务员:张雯电话:020-87114693

MPAcc教务员:姜红英电话:020-28986772

MBA/MPAcc论文专员:刘琳琳电话:020-22236552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

2017111516375298.docx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自动退学申请表

201711151637139197.docx

附件3:拟给与---学院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处理名单核对表

201711151637249412.docx

附件4:结业申请登记表

201711151637362648.doc

附件5:学位委员会同意研究生结业人员名单

201711151637433393.doc

附件6:华南理工大学论文原创性声明

201711151637502175.docx


 

 

 

MBA/MPAcc/ME教育中心

201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