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规定,学校应当执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学生相片是注册数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杜绝假冒学历证书的重要措施。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及保证高校毕业生人才信息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准确性,相片采集、制作和分发等工作由中国图片社统一实施。现将2007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相片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片采集工作对象、时间、地点和工作要求 (一)相片采集对象包括预计2007年毕业的研究生(已参加2006年相片采集的研究生除外); (二)相片采集工作时间、地点安排:2007年3月9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地点在西湖厅三楼(各学院拍摄的具体时间附后); (三)工作要求。相片采集将由新华社广东分社派员到我校统一进行,因时间安排比较紧凑,要求各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1、统计本学院预毕业的研究生人数,并于2007年3月2日到研究生院培养办领取“相片采集机读卡”; 2、组织本单位预毕业研究生按要求填涂“相片采集机读卡”。建议填涂后的“相片采集机读卡”应由教务员集中保管,相片采集时再发给学生本人,相片采集费用15元/人(此费用现场收取,请通知学生自备零钱); 3、请教务员通知学生提前15分钟到达拍摄现场,按安排的拍摄时间参加相片采集工作(详见附件); 4、相片采集着装要求:穿白色或浅色上衣,必须避开与肤色相近的浅黄、土黄等颜色,不能穿着黄绿色上衣; 5、错过拍摄时间的预毕业研究生,由各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到新华社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补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联系电话:020-83302077 二、填涂“相片采集机读卡”的具体要求 (一)学校代码:10561; (二)卡中涉及的数据信息,如学校代码、学号、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等,必须与学籍管理中的信息一致,不得乱编乱用,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军人、港澳台生、外国留学生的身份证号由“10561”+学号组成(学号为15位数字的毕业生应把学号中的前两位数字省去填写); (四)信息采集卡中的院(系)代码不填。 (五)汉字编码查询: 1、可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办公室下载“汉字区位码速查程序”运行文件(网址:http://202.38.193.202/pyjs/download/quweima.exe 第39条); 2、或可在各学院教务员处查《国家标准信息交换汉字编码》; (六)为保证相片采集、制作和分发的准确性,各单位要认真指导学生,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片采集机读卡”: 1、“相片采集机读卡”必须使用2B铅笔进行填写; 2、保持“相片采集机读卡”卡面清洁,修改后要用橡皮擦干净; 3、保持“相片采集机读卡”卡面平整,不能褶皱、折损和折叠; 特此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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