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MBA学员: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规定,学校应当执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研究生相片是注册数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杜绝假冒学历证书的重要措施。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及保证高校毕业生人才信息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准确性,相片采集、制作和分发等工作由中国图片社统一实施。现将北校区2012年研究生学历证书相片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片采集对象、时间、地点和工作要求
(一)相片采集对象: 2009级MBA三年制学员、2010级MBA两年制学员、延期至2012年毕业但以前未参加过相片采集的其他年级的MBA学员、提前毕业的学员。
(二)相片采集工作时间、地点安排:
北校区:
摄像日期:2012年3月15日星期四
摄像时间:下午13:30-17:00(工商管理学院安排在16:00)
摄像地点:320505、320507、320508
收费、咨询地点:320506
(三)工作要求。相片采集将由新华社广东分社派员到我校统一进行,因时间安排比较紧凑,要求各学员做好以下工作:
1、请各学员于2011年3月15日先到MBA教育中心(12号楼222室)刘琳琳老师处领取“毕业电子摄像凭单”;
2、按要求填写“毕业电子摄像凭单”,并确认“毕业电子摄像凭单”上填写的信息如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所在学院等准确无误;
3、本次集中组织的相片采集费用20元/人,在北校区相片采集现场代收取,请各学员于摄像当天自备零钱并携带“毕业电子摄像凭单”,到现场交费后照相;
4、请各学员务必带身份证原件,拍摄时要读身份证,并按照安排的拍摄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缴费后参加相片采集工作;
5、相片采集着装要求:穿白色或浅色上衣,必须避开与拍摄背景及肤色相近的蓝色、浅黄、土黄等颜色(拍摄背景为蓝底);
6、错过拍摄时间的预毕业学员,请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在4月30日前到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补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联系电话:020-83302077。
二、图像信息核对的有关事宜
请参加2012年电子相片采集的研究生务必于拍摄后40天登陆网站www.chsi.com.cn进行图像信息核对。核对过程中若发现相片或数据信息有误,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电子摄像错误信息修改申请表》(详见附件,请登录系统后下载打印)。申请表由教务员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请研究生于2012年5月28前将表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西湖厅3楼316室)向智男老师办理。
联系方式:
MBA教育中心
12号楼222室 刘琳琳 020-87114693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北校区)
2号楼北座102室 向智男 020-22236586
MBA教育中心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