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上半年毕业生:
现就有关办理2012年应届毕业学员《婚育证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程序:
1. 学员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在校学员婚育情况证明表”(见附件1),其中“声明”部分要学员本人填写;
2. 已婚和生育学员携带结婚证、计生档案、华南理工大学在校学员婚育情况证明表,未婚学员携带户口原件及华南理工大学在校学员婚育情况证明表至MBA中心进行审核。
3. MBA中心于6月1日前到计生办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
1.2012年5月份起计生办一般情况下不对应届毕业生个人办理婚育证明,均由各学院统一为毕业生办理婚育证明,部分学员原已办好证明的不需再办理。
2.请各学院提醒学员将办好的证明妥善保管,计生办不再重复办理。
3.应届毕业生户口原未迁入学校的,婚育证明请在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如需在学校办理的,请学院审核户口原件或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
4.特殊情况学员个人来办理《婚育证明》的,请持户口卡原件到计生办办理。
MBA教育中心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