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上半年毕业生:
请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除签订了“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推迟毕业的学员)于5月28日前将《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登记表》(于MBA中心领取)填写好交至MBA教育中心并缴纳办理户口迁移证工本费4元(暂缓就业、推迟毕业及户口迁往广州的不收取),由MBA教育中心统一收齐交回学校的户口管理部门。
注意事项:
1. 2011年6月份起应届毕业生的集体户口卡不再外借,如需借用集体户口卡的学员,请务必提前办理相关手续。为保证户口迁移证办理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已借出户口卡的学员请于6月1日前归还。
2.毕业生必须严格按照登记表中的“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3.毕业生的户口只能迁往就业报到地和生源地,不得随意迁往亲属住地或自购房住地。
4.逾期不办理的,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 保卫处综合科综合办证室87111440
MBA教育中心 87114693
MBA教育中心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