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MBA、MPAcc课程教学质量,促进教风、学风建设,完善教学管理制度,MBA教育中心根据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制定此办法。
一、课程考勤
1. 学员必须出勤所在年级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必修课及选定的选修课。课程缺席将影响该门课程的平时成绩;情节严重者将无法获得课程学分,同时影响学员进入论文答辩阶段及学历、学位的获取。
2. 原则上各门课程的考勤采用任课老师负责为主,教务人员抽点为辅的方式进行,抽点次数均超过该门课程1/2,学员必须提前到课并在考勤表上签到;若学员无法及时到课,可于第一节课课间前到MBA教育中心进行补登记“迟到”,逾期并无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均以旷课处理。
3. 学员每次签到只能针对当堂课程,若发现提前对未进行的课程签到的,提前签到部分作旷课处理。
4. 学员不可代签到、代答到,若发现上述情况,中心将公布代签、代答到人员名单,进行公开批评;中心也会知会和协同任课老师,在课程综合评定成绩方面考虑代签问题进行成绩调整。
5. 学员因病、私事需请假的,必须于请假课程当天放学前办理请假手续,逾期未提交请假申请表作旷课处理。请假手续办理:学员从中心网站下载《华南理工大学MBA/MPAcc请假申请表》,填写并交任课老师签名同意后,交MBA中心备案。因事请假一学期内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予以退学。
6. 同一门课程缺课(包括请假、旷课)超过实际上课学时数(不包括考试)的1/3者,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不得参加所学课程考试,成绩按“零”分计,必须在下一学年重修该门课程,中心会在每门课程考试前公布不能参加考试的学员名单。
7. 对于旷课者,学院将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退学处理。
8. MBA中心将于每周日下午在院务系统上公布本周的考勤情况,学员可登录查看。
二、课程考核
1. 研究生课程必须进行考核,成绩及格(60分为及格)取得学分,不及格必须重修。
2. 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并按已编排好的的座位表就坐,入座后把相关证件放置桌面左上角备查。
3. 闭卷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带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除数学计算专用计算机)、有文字或有符号的纸张入座,否则以“作弊”论处。
4. 考场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互相交谈或大声喧哗,如出现试卷有不清晰等情况,可举手提示监考老师进行处理。
5. 迟到三十分钟以上者,不得入考场;开考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考试中途未经监考人员的许可,考生不得随便进出考场。如有需要中途离场的,应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原则上不得安排两人以上同时离场。
6. 考试应独立完成,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凡有“夹带”、“串通”、“偷看”、“旁窥”等作弊行为者,均以“作弊”论处,取消其该门课程考试资格,成绩按“零”分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7. 考生在考场要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互相交流。考试结束应立即交卷。提前交卷者迅速离场,不得在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议论、喧哗。
8. 学员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应在课程考核前一周办理缓考手续,经任课老师和中心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因故无法提前申请缓考的,应在考试后一周内进行手续补办。缓考一般安排在次学期第六周周六、日进行。缓考仍由原主讲教师负责,并按原考核的要求重新命题和评分。已参加正常时间考试的学员不得因成绩不理想而申请缓考。
9. 凡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规定者,取消此次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
MBA中心将按以上规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严格进行相关教学管理工作;同时希望各级MBA、MPAcc学员诚实守信、尊师重道、端正学习态度,认真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MBA教育中心
201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