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MPAcc班各学员: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规定,学校应当执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研究生相片是注册数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杜绝假冒学历证书的重要措施。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及保证高校毕业生人才信息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准确性,相片采集、制作和分发等工作由中国图片社统一实施。现将2013年研究生学历证书相片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片采集时间、地点和工作要求
(一) 相片采集工作时间、地点安排:
摄像日期:2013年3月14日星期四
摄像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摄像地点:320505、320507、320508
收费、咨询地点:320506
注:工商管理学院2013年研究生学历证书相片采集开始时间为16:00,五山校区各学院拍摄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相片采集将由新华社广东分社派员到我校统一进行,因时间安排比较紧凑,要求各学员做好以下工作:
1.请各学员于2013年3月7日到12号楼221室林老师处领取“毕业电子摄像凭单”;
2.各学员按要求填写“毕业电子摄像凭单”并确认“毕业电子摄像凭单”上填写的信息如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留学生填写护照号码,持军官证者填写军官证号)、所在学院等准确无误(注:不要求填涂相片采集机读卡);
3.本次集中统一组织的相片采集费用20元/人,在五山校区相片采集现场收取,请各学员于摄像当天自备零钱并携带“毕业电子摄像凭单”,到现场交费后照相;
4.请各学员必带身份证原件,拍摄时要机读身份证,并按照安排的拍摄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缴费后参加相片采集工作;
5.为了统一规范,请参加相片采集的同学务必着有领衬衣进行拍摄(颜色不限);
6.错过拍摄时间的预毕业研究生,可携带研究生证和身份证在四月三十日前到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补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联系电话:020-83302077。
二、图像信息核对的有关事宜
请参加2013年电子相片采集的学员必于拍摄后40天登陆网站www.chsi.com.cn进行图像信息核对。核对过程中若发现相片或数据信息有误,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电子摄像错误信息修改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须由教务员确认签名后加盖学院公章,于2013年5月28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西湖厅3楼316室)向智男老师处。
MPAcc教育中心
2013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