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上半年答辩的MBA/MPAcc学员:
根据学校和学院政策,2013年上半年答辩工作有所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上半年MBA/MPAcc答辩时间将安排在5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见附件1。答辩委员会安排及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
2. 为确保学生论文质量,图书馆查重检测报告在25%以上的学生需自行对论文二次检测,并在论文答辩前将检测结果提交给导师及MBA中心。
3. 请答辩的学员于5月10日登陆研究生院综合系统(http://202.38.194.180/——研究生论文答辩申请——送审结果查询)查看论文送审评阅结果,再到MBA中心领取评阅书(所有学员都要领取评阅书),根据论文送审返回的评阅意见和查重检测报告(包括二次查重检测报告),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论文。
4. 评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适当修改后答辩、需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不同意答辩四种情况,按以下方式统一处理:
A. 如两位评阅人均同意答辩,即可申请答辩;
B. 如有评阅人认为论文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论文作者应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后方可答辩;
C. 如有评阅人认为论文需要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论文作者需对论文做出修改,并由所在学院分会主席指定3名专家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审阅,专家签字同意答辩后方可答辩;
D. 如有评阅人不同意答辩,论文作者需对论文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同意后,由学院另聘请两名校外专家评审论文,评审结果为“同意答辩”或“适当修改后答辩”的方可申请答辩。
E. 评审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进行答辩申请;论文作者须对论文做出重大修改,三个月后至一年内方可重新申请论文答辩:
a) 两位评阅人均认为需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
b) 有一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一位评阅人认为需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
c) 两位评阅人均不同意答辩。
5. 抽中盲审的学员如在答辩时间送审结果没有回来的,中心会另外安排时间答辩。
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联系人:刘琳琳
联系电话:22236552
MBA/MPAcc教育中心
2013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