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MPAcc脱产班学员:

为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鼓励优秀考生攻读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根据《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华南工研〔201382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3级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评选方式

硕士生:

优秀硕士新生奖奖励标准为人民币5000/人。优秀硕士新生奖由申请人申报,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要求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二、参评条件

硕士生: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本校应届毕业生本科期间在本专业同年级综合排名前5%,其他“985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本科期间在本专业同年级综合排名前10%,其他“211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本科期间在本专业同年级综合排名前5%,一般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本科期间在本专业同年级综合排名前2%);

2)硕士研究生入学总成绩优秀(本学科排名前5%);

3)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了质量较高的学术成果(包括论文、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作品等),其中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必须是研究生本人,或导师署名第一、本人署名第二;

4)在各类重要科技或专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挑战杯、数学建模比赛等国家级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或获得学科重要竞赛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1111-13日,各学院根据管理办法组织符合评选条件的2013级全日制研究生申报,填写《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3)。

2. 学院评定:1114-27日,各学院按照评选要求评定2013级优秀硕士新生奖,完成2013级优秀博士新生奖的初审推荐工作,并将评定结果和推荐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后,将《2013级优秀硕士新生奖名单汇总表》(附件4)、优秀博士新生奖推荐者的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研究生院,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nxiang@scut.edu.cn

3. 研究生院评定:1128-30日,研究生院审核优秀硕士新生奖评定结果,并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优秀博士新生奖推荐名单进行评定。

4. 结果公布:1230日前,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定获奖名单,并发文公布获奖名单,发放2013级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奖金。

四、其他事项

1.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参评条件将一律不予认可。

2. 对研究生新生奖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研究生院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公示无异议,学校公布研究生新生奖获得者名单。

3.研究生新生奖发放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奖励金发放: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因各种原因退学者;

3)有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等行为者。

3.在校期间,经查实在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取消研究生新生奖并追回奖励金。

4.获研究生新生奖的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同时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可申请助教、助研、助管等研究生三助岗位及优秀博士论文创新基金、学术新人奖、国际会议资助、学校或学院的其他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等。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优先资助获得优秀博士新生奖的博士生赴国(境)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联系人:汪丹

     联系电话:020-28986772                          

                                            MPAcc教育中心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