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4号)的精神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将继续开展就业困难毕业生专项就业扶助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扶助学生条件认定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二)家庭经济困难;
(三)成绩良好,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四)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没有具体意向单位;
(五)要求本人态度积极、有强烈就业愿望。
二、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者,请于4月9日前下载《2014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表》(见附件,扶助金额约为600元)一式两份,本人填写签名后交至12号楼208室,并发送电子版至sbazyxy@scut.edu.cn。学院审核通过后,将在上报学校前予以公示,以学校审核为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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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强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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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MPAcc教育中心
2014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