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员:
抽中论文由学院送盲审的论文评阅结果已返回,后期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位学员务必仔细阅读:
一、查看评阅结果
请登录http://202.38.194.180/home查看送审结果,流程:登录账号是学号,密码是身份证后六位或学号.——硕士学位申请——抽查和送审管理——查看送审结果——到12号楼222室领取评阅书。提前毕业由研究生院学位办送盲审的结果暂未返回,请等待电话通知。
二、 评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适当修改后答辩、需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不同意答辩四种情况,按以下方式统一处理:
A. 如两位评阅人均同意答辩,即可申请答辩;
B. 如有评阅人认为论文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论文作者应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分会复审意见表》后方可答辩;
C. 如有评阅人认为论文需要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论文作者需对论文做出修改,填写《硕士学位论文分会复审意见表》导师同意后,并由所在学院分会主席指定3名专家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审阅,专家签字同意答辩后方可答辩;
D. 如有评阅人不同意答辩,论文作者需对论文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同意后,由学院另聘请两名校外专家评审论文,评审结果为“同意答辩”或“适当修改后答辩”的方可申请答辩。
E. 评审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进行答辩申请;论文作者须对论文做出重大修改,三个月后至一年内方可重新申请论文答辩:
a) 两位评阅人均认为需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
b) 有一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一位评阅人认为需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
c) 两位评阅人均不同意答辩。
三、提交答辩论文
1. 评阅书领回后请交予导师查阅,并请根据论文送审返回的评阅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对论文进行修改;
2. 请务必于5月24日17:00前提交4本导师及本人签字正式装订的纸质版论文、两份审批材料送至12号楼222办公室;
四、答辩安排
送审结果通过的学员,论文答辩预计在5月29、30日进行(请各位学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具体的答辩相关安排请留意电子院务通知。
附件1:硕士学位论文分会复审意见表
附件2:审批材料
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联系人:刘琳琳
联系电话:22236552
MBA/MPAcc/教育中心
2014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