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员: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规定,学校应当执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研究生相片是注册数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杜绝假冒学历证书的重要措施。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及保证高校毕业生人才信息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准确性,相片采集、制作和分发等工作由中国图片社统一实施。现将2015年研究生学历证书相片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片采集对象、时间、地点和工作要求
1. 相片采集对象:2012级MBA/MPAcc三年制在职学员、、2013级MPAcc两年制脱产班学员、2013级ME2.5年制脱产班学员、延期至2015年毕业但以前未参加过相片采集的其他年级的学员(三年制在职工程硕士不需要采集照片)。已参加2014年及以前年份相片采集的学员不需要再参加本次摄像。
2. 相片采集工作时间、地点安排:
摄像日期:2015年3月19日(星期四)
摄像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收费、摄像地点:34号楼340601、340602、340603室
五山校区各学院拍摄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3. 工作要求。相片采集将由新华社广东分社派员到我校统一进行,因时间安排比较紧凑,要求学员做好以下工作:
1) 参加相片采集的学员按要求填写“毕业电子摄像凭单”(拍照当天先到12号楼222室领取此单),请学员确认“毕业电子摄像凭单”上填写的信息如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留学生填写护照号码,持军官证者填写军官证号)、所在学院等准确无误(注:不要求填涂相片采集机读卡);
2) 本次集中统一组织的相片采集费用15元/人,在五山校区相片采集现场收取,请学员于摄像当天自备零钱并携带“毕业电子摄像凭单”,到现场交费后照相;
3) 请学员务必带身份证原件,拍摄时要机读身份证,并按照安排的拍摄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缴费后参加相片采集工作;
4) 为了统一规范,请参加相片采集的学员务必着有领衬衣进行拍摄(颜色不限);
5) 错过拍摄时间的预毕业学员,请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在4月30日前到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补拍(拍照所需信息:学校代码:10561,照片邮寄地址:华南理工大学12号楼222办公室,MBA/MPAcc/ME教育中心成雪冬老师收)。补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联系电话:020-83302077。4月30日前补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日)
二、图像信息核对的有关事宜
请参加2015年电子相片采集的研究生务必于拍摄后40天登陆网站www.chsi.com.cn进行图像信息核对。核对过程中若发现相片或数据信息有误,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电子摄像错误信息修改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须由教务员确认签名后加盖学院公章,于2015年5月28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西湖厅3楼316室)向智男老师处。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五山校区)西湖厅316室 向智男 020-22236586
MBA/MPAcc/ME教育中心 刘琳琳/成雪冬 22236552
附件1:各学院拍摄的具体时间安排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电子摄像错误信息修改申请表
MBA/MPAcc/ME教育中心
2015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