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MPAcc学员:
2015年上半年论文评阅结果已全部返回,后期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
一、}查看评阅结果
请登学院电子院务系统查看送审结果(网站:http://www.cnsba.com/),流程:硕士论文评阅系统--查看评阅进度--下载相关评阅书
二、评阅结果的处理:
1. 返还的评阅书导师及学生均可查看到结果;导师需根据评阅书的内容提出对论文的修改意见,学生根据导师及评阅书的意见修改答辩论文。
2. 评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适当修改后答辩、需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不同意答辩四种情况,按以下方式统一处理:
A. 如两位评阅人均同意答辩,即可申请答辩;
B. 如有评阅人认为论文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论文作者应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方可答辩;
C. 如有评阅人认为论文需要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论文作者需对论文做出修改,填写《硕士学位论文分会复审意见表》(附件1)导师签名同意后,由学院分会指定3名专家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审阅,3位专家签字同意答辩后方可答辩;
D. 如有评阅人不同意答辩,论文作者需对论文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同意后,由学院另聘请两名校外专家评审论文,评审结果为“同意答辩”或“适当修改后答辩”的方可申请答辩。
E. 评审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进行答辩申请;论文作者须对论文做出重大修改,三个月后至一年内方可重新申请论文答辩:
a) 两位评阅人均认为需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
b) 有一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一位评阅人认为需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
c) 两位评阅人均不同意答辩。
三、提交答辩论文
1. 评阅书返回后请与导师联系,并根据论文送审返回的评阅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对论文进行修改;
2. 评阅结果为“同意答辩”及“适当修改”的同学,将修改后的论文提交到电子院务系统,导师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论文。于5月10日12:00前提交如下材料至12号楼222室:
A.4本正式装订的纸质版论文(无需导师签字);
B.审批材料一式两份;请在评阅系统下载及填写,不可改变页码及格式(需导师签字);
C.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费支款凭证(附件2.需导师及领款人签字)
注:答辩阶段所产生的费用从学校账号里支出,学生无需另外缴费;此表只作答辩费用支出凭证。
3. 评阅结果为“重大修改”的同学,需学院另找三名专家复审,三位专家复审一致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于5月10日12:00前提交如下材料至12号楼222室:
A.3本装订排版的纸质版匿名论文;
B.硕士学位论文分会复审意见表(附件1.需导师签字)
C. 审批材料一式两份;请在评阅系统下载及填写,不可改变页码及格式(需导师签字);
D.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费支款凭证(附件2.需导师及领款人签字)
4. 如有评阅人不同意答辩,论文作者需对论文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将修改后的论文提交到电子院务系统,导师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请于5月10日上午12点前在电子院务系统重新提交匿名论文送校外专家评阅。
四、答辩安排
送审结果通过的学员,论文答辩预计在5月18日-20日进行(请各位学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具体的答辩相关安排请留意电子院务通知。
附件1:硕士学位论文分会复审意见表
附件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费支款凭证
联系人:成雪冬
联系电话:020-22236552
MBA/MPAcc/ME教育中心
2015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