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员:
论文评阅结果及后期论文答辩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位学员务必仔细阅读:
一、 评阅结果事宜
1. 查看评阅结果时间:11月6日前,结果将于30日开始返回,两份结果均返回后方可下载评阅书;
2. 查看评阅结果路径:请登录http://www. cnsba.com(账号:学号,原始密码:学号或12345)——硕士论文评阅系统——系统首页查看送审结果;
3. 评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适当修改后答辩、需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不同意答辩四种情况,按以下方式统一处理:
1) 如两位评阅人均同意答辩,即可申请答辩;
2) 如有评阅人认为论文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论文作者应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分会复审意见表》(见附件1)后方可答辩;
3) 如有评阅人认为论文需要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论文作者需对论文做出修改,填写《硕士学位论文分会复审意见表》(见附件1)导师同意后,并由所在学院分会指定3名专家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复审,专家签字同意答辩后方可答辩;
4) 如有评阅人不同意答辩,论文作者需对论文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同意后,由学院另聘请两名校外专家评审论文,评审结果为“同意答辩”或“适当修改后答辩”的方可申请答辩。
5) 评审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进行答辩申请;论文作者须对论文做出重大修改,三个月后至一年内方可重新申请论文答辩:
A. 两位评阅人均认为需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
B. 有一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一位评阅人认为需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
C. 两位评阅人均不同意答辩。
4. 查阅评阅结果后:请根据论文送审返回的评阅书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对论文进行修改——导师在系统上点击“确认评阅结果”后,学员方可在系统上提交答辩论文——导师在系统审核同意答辩后,学员方可打印纸质版答辩论文;
二、 答辩安排事宜
1. 论文答辩时间:
1) ME评阅结果11月6日前返回结果为同意答辩和适当修改的学员,论文答辩安排在11月17日、18日两天进行;11月6日之后返回评阅结果的和评阅结果为重大修改的学员,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在11月24日、25日进行;
2) MPAcc论文答辩安排在11月17日或18日进行;
3) MBA论文答辩安排在11月24日或25日进行;
4) 研究生院送审的学员,如赶不上正常答辩时间,答辩日期会另行安排;
2. 答辩前一周查看答辩安排,并登录研究生院综合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1) 答辩安排查看路径:请登录http://www. cnsba.com(账号:学号,原始密码:学号或12345)——硕士论文评阅系统——系统首页查看答辩安排;
2) 答辩前一周答辩信息填写路径:请登录https://cas.scut.edu.cn/amserver(账号及原始密码参照附件2指引)——学位自助——我的学位自助——填写学位信息采集、答辩准备信息录入——点击答辩申请——打印学位信息表、资格审批表——提交学位信息表(右上角本人签字)、学位资格审批表(需导师签字)
三、 提交答辩材料
1. 答辩材料提交时间:
1) 11月17日、18日答辩的学员务必在11月12日12:00(中午)前提交,下午中心要将论文送给答辩委员;
2) 11月24日、25日答辩的学员务必在11月19日12:00(中午)前提交,下午中心要将论文送给答辩委员;
2. 答辩材料提交清单:
1) 4本正式打印装订的纸质版论文;
2) 《学位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一式两份(需导师签字);
注:①填写1—6页,其中第3页Ⅱ-2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由MBA/MPAcc/ME中心完成;②第6页Ⅱ-5基层单位审查意见将导师在论文评阅系统里提交的同意答辩的意见填写上去,需导师签名;③不得改变页码及表格的格式,用A4纸单面打印,用回形针或燕尾夹固定。
3) 研究生院综合系统打印出的学位信息表1份(右上角本人签字)、学位资格审批表1份(需导师签字);
3. 答辩材料提交地址: 12号楼222办公室。
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联系人:刘琳琳
联系电话:22236552
附件1:硕士学位论文分会复审意见表
2016111958571557.doc
附件2:研究生院综合系统登录及相关资料填写指引
2016111959558953.doc
附件3:学位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MBA)
2016111105283796.doc
附件:4:学位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MPAcc)
2016111105438961.doc
附件5:学位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ME)
201611110687848.doc
MBA/MPAcc/ME教育中心
2016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