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2018,作为华南地区最早的MBA教育,华南理工大学MBA走过了25个春秋。

    25载,师者匠心。

    华南理工大学MBA“师说”系列微课程由华工MBA师资团队精心录制,并于每周一与周四推出,为你提供管理知识微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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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期主题:部门章的法律效应

主讲老师:张咏莲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主要研究领域:公司治理、企业管理、项目采购

 

    具有多年教学与培训经验,一直担任公司治理、经济法、商法、国际商法、劳动法、企业管理、运作管理、项目采购与合同管理、商务谈判等课程的主讲老师。著有《公司治理学》、《公司治理:从企业管理和风险控制的视角》等专著,主编教材《经济法教程》获“华南理工大学教材双效奖”,并被评为“全国优秀畅销书”。

 

    兼职担任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高等工科院校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并担任多家高校及培训机构的特聘讲师。主持过多项高校社科课题和企业横向课题,如: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形成和保护、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研究、“高明生物科技园”发展策划、《经济法》课程教学方式创新探索、《海商法学》网络课程建设、广东银洲湖纸业基地A区生活区项目投资回报经济分析、佛山陶瓷产业基地高明示范园项目经济分析咨询、南方五省(区)城市居民小区配电设施的产权与管理问题研究、北滘镇城市化发展策略研究、网上交易投诉标准的申报与制定、英德仙湖旅游度假区工程项目经济咨询及分析论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庄头工业区二期、五期三旧改造项目技术咨询、公司治理:从企业管理和风险控制的视角、温氏集团员工忠诚度调研项目(横向课题)等。

 

    主授MBA课程:《国际商事规则》

 

    张老师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教学特色,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讲究教学方法和技巧,注重因材施教,擅长将管理知识与法律知识融会贯通。教学内容丰富,案例生动,讲解清晰,逻辑严密,教学互动,气氛活跃。教学效果突出,学员反应热烈,连续十二届获得“华南理工大学教学优秀奖”,并被内训企业评为“优秀教师”。

 

课程概要

 

案例背景

    华阳公司与亚太公司签订共同投资开发某设备协议:“华阳公司负责项目引进并提供资金350万元,亚太公司负责项目全部技术问题、组装及产品销售,并于XX日前将350万元汇入华阳公司,并为这笔资金提供担保。”

    合同签订后,亚太公司找到阳光房地产公司财务部经理徐某,请求阳光公司为其资金提供担保,徐某未向领导请示,私自在担保协议上加盖了财务部的章。随后华阳公司将350万元划入亚太公司指定帐户。但亚太公司偿付华阳公司5万元后余款一直无力偿还。华阳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亚太公司及其担保人阳光公司偿还欠款及利息。阳光公司认为协议书中担保意见为徐某个人所写,这是违反公司规定的个人行为,应由其个人负责,不应由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问题:该担保合同对阳光房地产公司具有法律效力吗?

 

法理解析

    代理: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代理的法律要件:

    (1)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委托;

    (2)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与相对人进行活动;

    (3)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活动。

 

    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的后果

    经被代理人追认:有效

    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无效

 

    表见代理:对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被代理人承担。

 

案例分析

    (1)担保是否在财务部的职权范围内?

    财务:资金的筹措与运用

    担保:为他人的债务承担责任

    (2)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担保法》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在没有取得法人授权时不具有担保资格.

    (3)有无取得被代理人(即公司)的追认?

     公司不认可

    综上所述,这份盖了公司财务部部门章的担保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延伸阅读

 

推荐阅读书籍

 

《公司治理:从企业管理和风险控制的视角》

作者:张咏莲、段静、沈乐平 

 

    通过对比分析各国的公司治理模式,综合全面地提出公司治理的理论知识,以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为载体,从内部治理、外部治理两方面构建切实可行的公司治理体系,并从风险控制的视角,分析不同类型企业的公司治理实践,理论联系实际剖析解决问题,为企业公司治理提供参考性意见,为完善我国的公司治理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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